案例1:肥东县外出务工返乡农户,断缴8年居民养老,2026年一次性补缴往年保费,补缴无政府补贴。
案例2:瑶海区农民工断缴3年医保,医保跨年不能补缴断缴年份,只能缴当年新年度医保。
案例3:包河区返乡人员临近60岁差4年满15年,补缴剩余年限养老满足领取条件。
案例4:庐阳区务工回乡选高档补缴,往年补缴无补贴,当年正常缴费享受财政补助。
案例5:长丰县返乡中途3月参保医保,超出窗口期执行三个月医保等待期。
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允许补缴任意历史断缴年份保费,但补缴所有年度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只有当年新缴纳保费按档位发放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跨年补缴往年断缴保费,断缴作废,只能缴纳当年或下一年度医保费用。返乡农民工临近退休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齐剩余养老年限,按期60周岁申领养老金;返乡后非集中缴费期零散参保居民医保,统一执行90天待遇等待期。农民工可在户籍地村委会、线上税务渠道办理养老补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