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西县应届毕业生6月离校,学生医保年底到期,空档期9月自行缴下一年居民医保,窗口期免等待期。
案例2:瑶海区毕业生7月入职单位,由单位当月办理职工医保增员,无缝衔接。
案例3:包河区毕业当年中途生病,学生医保有效期内正常报销。
案例4:庐阳区毕业跨年度未就业,次年3月零散参保居民医保执行三个月等待期。
案例5:经开区外省毕业生落户合肥,落户后按新市民规则参保居民医保。
合肥全日制大学生医保保障周期自然年度结束(12.31),毕业当年在有效期内照常享受医保待遇;毕业当年1012月集中征缴期可提前缴纳下一年居民医保免等待期,年中零散参保执行90天等待期。入职就业的由单位统一参保职工医保,终止学生医保;未就业灵活人员自主选择居民医保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