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西县居民户口迁往外省,在合肥社保窗口办理养老转出,新户籍地申请转入合并。
案例2:瑶海区省内跨市迁户,线上发起养老转移,不用两地跑腿。
案例3:包河区当年预缴下一年养老保费,迁出后预缴资金一并随账户转移。
案例4:庐阳区已经领养老金老人迁户口,养老待遇不转移,仍在原发放地领钱。
案例5:长丰县中途迁出未到龄,原缴费年限全部合并计入新参保地。
未领取养老金人员户口迁出合肥,城乡居民养老关系可跨省/省内转移,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全额划转,缴费年限连续合并计算;当年提前预缴保费随账户一并转移,无法单独退费。已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养老关系固定不变,养老金仍由合肥发放,仅可迁移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