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西县居民断缴4年养老,已缴账户资金每年正常计息不损耗。
案例2:瑶海区断缴年份不计入累计年限,临近退休补缴补齐缺费。
案例3:包河区补缴断缴年份没有政府缴费补贴,只有当年新缴费享补贴。
案例4:庐阳区断缴多年后提档续缴,后续高档缴费提升个人账户。
案例5:长丰县断缴不影响之前已经入账的政府补贴。
居民养老中途自愿断缴,原有个人账户本金、政府补贴、利息永久留存按年计息;断缴自然年度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想要补足年限可随时补缴往年保费,但补缴部分不享受财政补贴。续缴后正常按当年档位发放补贴,不追溯补发断缴年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