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动仲裁与人社统一口径:社保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参保,劳动者签署自愿放弃社保、自愿放弃工伤赔付的书面协议、承诺书全部无效;员工受伤依旧正常认定工伤,单位未参保就要全额承担所有工伤待遇,不能拿弃权协议拒赔。
案例1:蜀山区工人签放弃社保协议,在岗摔伤,仲裁裁决老板全额承担工伤费用。
案例2:包河区员工书面自愿不买五险,工伤骨折后正常申报工伤,企业自费赔付。
案例3:瑶海区个体户拿免责协议拒付工伤,人社局不予认可协议效力。
案例4:肥西县工厂全员签弃保书,工人职业病确诊后企业全额赔付。
案例5:经开区企业以员工自愿弃保为由拒报工伤被监察处罚。
劳动者即便签过放弃社保文书,受伤1年内依旧正常走工伤申报流程,不受协议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