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全周期法定时效汇总:①受伤起1年内个人申报工伤,单位30日内申报;②不予认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③初次伤残满1年才可申请复查鉴定;④待遇被拖欠离职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案例1:瑶海区受伤11个月自行申报工伤,卡在1年时效内顺利受理。
案例2:包河区拿到不予认定62天才复议,超60日不予受理。
案例3:蜀山区评残未满1年申请复查,劳鉴委驳回。
案例4:肥西县离职1年零3个月才索要补助金,仲裁超时效败诉。
案例5:经开区受伤第35天企业申报工伤,在30日外由员工自行申报。
建议受伤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按时间节点分步办理,避免逾期无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