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外省落户居民,外地多年职工社保全部转入合肥灵活账户合并核算退休。
案例2:肥西县多地辗转参保人员,各地养老医保统一归集至合肥灵活账户。
案例3:蜀山区持居住证多年落户,之前居住证期间灵活缴费正常计入合肥退休年限。
案例4:包河区58岁落户合肥,剩余年限在合肥缴灵活至满15年办理退休。
案例5:经开区原本外省领取养老金,落户后不转移待遇,继续原籍领退休金。
在合肥落户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在合肥办理退休按本地标准核算养老金;落户前外地正规职工养老、职工医保均可转入合肥灵活合并年限,居民养老无法折算职工年限。已在原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户籍迁入合肥不转移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