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员工当月25日入职,单位次月办理增员,首月无五险缴费明细。
案例2:肥西县月初入职当月增员成功,当月正常生成社保扣费记录。
案例3:瑶海区当月中旬离职,单位当月办理减员,当月社保正常缴费次月停保。
案例4:包河区入职首月空档期生病,就医明细全自费无医保统筹。
案例5:经开区跨月补做上月增员,补缴首月保费生成补录入账明细。
合肥企业社保增减员按月度申报周期办理,下旬入职人员大多次月增员生效,入职当月无社保参保缴费;月初入职可当月增员参保正常缴费,当月离职人员大多当月正常参保、次月起停保。空档期没有医保待遇,产生医疗费用全部自费,漏增员可后续补申报补缴往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