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完成历史断档社保补缴后,补缴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本息全部随同社保关系正常转入合肥,补缴部分统筹、个人账户按国家转移规则划转;在合肥补缴过往断档社保后,去往外地就业也可正常转出补缴记录,补缴费用一经到账入账,即认定有效缴费年限,重复补缴月份需要先办理退费再转移,避免系统记账冲突。
案例1:河南异地补缴后转入合肥,李先生在河南补缴3年断档养老,之后入职合肥高新企业,补缴年限随同正常缴费一并转入合肥。
案例2:合肥本地补缴后转出浙江,职工在蜀山补缴过往2年医保断档,跳槽杭州,补缴记录随社保转出。
案例3:省内阜阳补缴居民养老转入肥东,农户阜阳补缴早年居民养老欠费,落户肥东后跨制度转入职工养老。
案例4:灵活就业异地补缴归集合肥,个体户外省灵活就业补缴欠费,定居新站后全部补缴社保归集入账。
案例5:重复补缴退费再转移,参保人两地同期补缴同月份社保,退费其中一处补缴费用后办理转入合肥。
异地补缴务必确认补缴资金已经足额到账,未到账补缴记录无法办理转移,可在原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缴费台账,到账次月再提交转入申请,合肥各区窗口可协助核验异地补缴缴费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