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合肥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开立灵活就业职工社保账户后,可办理居民社保跨制度转入灵活就业职工社保,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全额并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缴费年限按照折算规则核算,居民医保无年限累计,仅次年停缴居民医保、正常缴纳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即可,异地转入合肥的居民社保同样适用升级转移规则。
案例1:阜阳居民养老转入肥东升级灵活就业,陈女士阜阳居民养老转入肥东,开立灵活就业账户后居民资金并入职工养老。
案例2:合肥包河居民医保转灵活就业医保,本地居民缴3年居民医保,自主就业后改缴灵活就业职工医保。
案例3:外省河南居民养老落户蜀山升级,宝妈婚嫁落户蜀山,原籍居民养老转入后升级灵活就业。
案例4:长丰农户进城务工转灵活就业,本地村民早年居民养老,进城后转灵活就业职工社保合并。
案例5:多地居民养老归集合肥后统一升级,李大爷淮南蚌埠居民养老归集合肥,选择灵活就业参保合并账户。
居民转灵活就业在区县人社窗口或皖事通提交跨制度衔接申请,升级后按照灵活就业标准按月缴费,后期找到工作可继续转入企业职工社保连续累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