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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公积金、个税、劳务用工办事指南汇总

合肥居住证参保人员异地社保转移|非合肥户籍凭居住证社保转入规则

发布时间:2026-06-03    阅读量:1 次

外来人员未落户合肥、持有合肥居住证,可在居住证所属区县办理灵活就业或入职企业参保开户,异地社保能够正常转入合肥,女40男50周岁以外地户籍+居住证参保,依旧开立临时养老账户,仅个人账户可转移统筹不能划转,医保不受户籍与临时账户限制正常全额转移;后续取得合肥户籍后,新参保部分变更为一般账户,原有临时账户个人账户继续归集。

案例1:江苏务工持瑶海居住证参保,43岁女士凭居住证在瑶海灵活就业,江苏原社保个人账户转入合肥临时账户。

案例2:外地人员包河居住证入职企业,小伙持包河居住证进工厂,外省职工社保正常转入单位社保账户。

案例3:居住证到期转户籍地参保,务工人员居住证失效返乡,合肥社保线上转出原籍。

案例4:后期落户变更账户类型,先生先凭肥东居住证参保,两年后落户肥东,后续异地新参保为一般账户。

案例5:省内阜阳人员凭蜀山居住证参保,阜阳人员暂住蜀山办居住证,省内原有社保一键转入合肥。

居住证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无需提供居住证原件,人社系统对接公安居住证数据自动核验,居住证过期不影响已经转入合肥的社保账户存续,仅无法继续在合肥新办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