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征地失地农民专项养老保险,参保人落户合肥之后,失地养老个人账户全额转入合肥居民养老保险,后期入职企业转为职工社保的,失地资金并入职工养老账户,失地社保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按属地政策折算计入合肥缴费年限;失地医疗保险多并入城乡居民医保,随户籍迁移次年正常办理异地转移。
案例1:河南失地农民婚嫁落户长丰,原籍征地失地养老转入长丰城乡居民养老账户。
案例2:滁州失地村民进城入职合肥包河工厂,失地社保跨制度转入企业职工社保合并。
案例3:合肥本地失地转灵活就业,肥东征地村民失地养老,自主就业转蜀山灵活就业社保。
案例4:多地失地保险归集合肥,农户老家两次征地参保,落户庐阳后两地失地社保统一归集。
案例5:合肥失地人员迁居外省,本地征地社保办理转出至新户籍地居民养老。
失地社保多为地方专项政策,部分地区无电子台账,转移需要提供征地协议、失地证明,在区县社保窗口人工录入转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