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含实际缴费资金,仅核算工龄年限,异地参保带有视同工龄的人员转入合肥,需要提供招工档案、参军材料、知青证明等原始材料,由合肥人社部门人工审核认定视同年限,审核通过后并入合肥养老缴费年限,医保无视同缴费年限,只转移实际缴费记录;缺少档案无法佐证的视同年限不予认定,仅转移个人账户实际缴费部分。
案例1:外省参军视同工龄转入合肥,退伍军人原籍参军视同年限,档案齐全,异地社保转入蜀山后视同工龄正常认定。
案例2:老国企工龄视同转入肥东,老师傅外省80年代国企视同工龄,调取档案审核后年限并入肥东社保。
案例3:知青下乡视同年限归集合肥,下乡知青落户庐阳,档案佐证下乡视同年限纳入养老核算。
案例4:档案缺失视同年限无法认定,参保人早年工龄无档案,仅实际缴费部分转入合肥。
案例5:省内视同社保转入合肥机关,蚌埠机关老工龄人员调动合肥,视同年限经审核并入机关养老。
视同年限审核统一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工龄认定窗口办理,档案存放在原单位或档案馆的优先调取原件,审核周期15-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