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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公积金、个税、劳务用工办事指南汇总

合肥已领养老金人员社保转移规则|按月退休待遇领取后异地医保转移

发布时间:2026-06-03    阅读量:1 次

国家社保法规明确,参保人办结退休手续、正常领取养老金后,养老保险关系终身固定在退休地,不能再办理养老异地转移;医保不受限制,退休老人户口迁入合肥,可把异地退休医保转入合肥,享受合肥医保报销待遇;合肥退休老人迁居外地,可转出医保关系至新户籍地。

案例1:河南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庐阳,养老保留河南,仅异地退休医保转入合肥。

案例2:合肥肥东退休老人迁居江苏,养老保险不动,医保关系转出江苏户籍地。

案例3:省内蚌埠退休落户蜀山,只转移退休医保,养老金继续由蚌埠社保发放。

案例4:多地退休老人落户长丰,分多地医保依次转入合肥,养老全部保留原退休地。

案例5:异地退休短期居住合肥办异地就医,老人不来落户只备案就医,不转移医保养老。

退休医保转移携带退休审批表、户口本前往区县医保窗口办理,养老账户待遇发放地永久不变,养老金依旧由原参保地按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