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从事井下矿山、高空作业、有毒化工等国家备案特殊工种职工,入职合肥对应特种行业企业后,可正常办理异地养老医保转入合肥,特殊工种折算工龄需要原始招工档案、工种备案材料,合肥人社经办部门核验档案无误后,异地特殊折算年限并入合肥养老账户;无特殊工种档案只转移实际缴费年限,无法享受工种折算优待,医保不受工种影响全额转移年限与个人账户。
案例1:山西煤矿井下工人入职合肥肥东矿业公司,原异地井下特殊工种档案完整,异地社保转入同步完成特殊工龄折算入账。
案例2:浙江高空塔吊操作工落户合肥蜀山转行普通岗位,早年高空从业档案遗失,仅实际缴费年限转入合肥,不再折算特殊工龄。
案例3:铜陵化工操作工调入合肥新站精细化工企业,省内档案互通,特殊工种年限随省内社保一键转入自动折算。
案例4:多地轮换特种作业归集合肥退休,老师傅先后在河北、安徽多地矿山务工,退休落户包河,凭完整档案归集全部异地特殊工种社保。
案例5:特种工种离职转灵活就业社保,井下工人离开矿区在长丰自主参保,异地特种社保转入灵活就业账户,特殊工龄按档案认定。
特殊工种工龄审核统一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工龄认定窗口办理,原单位破产的前往属地档案馆调取用工台账,材料补齐后再办结社保转移,普通窗口无特殊工种认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