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服刑期间社保自动停缴,入狱前异地正常参保缴费的养老医保,刑满释放来合肥参保开户后可正常办理异地转入,服刑空档不补缴、不计年限,入狱前后有效缴费连续合并;服刑期间无法办理社保转移业务,必须刑满恢复自由参保后再发起转入转出。
案例1:河南服刑前缴3年社保,出狱落户肥东务工,原有异地社保顺利转入合肥合并。
案例2:合肥入狱前包河参保,刑满去江苏就业,线上转出合肥原有社保。
案例3:省内蚌埠服刑释放落户蜀山,入狱前异地社保一键转入合肥。
案例4:多地参保中间服刑断档,出狱定居新站,各地有效缴费全部归集合肥。
案例5:刑满灵活就业参保,出狱无固定工作在长丰开户,异地旧社保转入灵活账户。
服刑期间被单位除名不影响原有社保账户存续,原有缴费记录永久保留,释放后随时可申请异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