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定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受伤休养,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自愿失业,肇事方赔付的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属于第三方民事赔偿,和失业保险待遇相互独立,缴费达标可正常申领失业金。
案例1
包河职工车祸无责休养被辞退,肇事方赔付5万误工费,同时申领9个月失业金。
案例2
蜀山本人全责交通事故长期离岗,单位辞退只能申领常态化补助金。
案例3
肥西务工车祸短期休养痊愈返岗,未离职不产生失业待遇。
案例4
经开外省务工车祸解约,异地年限合并在合肥申领失业补助。
案例5
长丰车祸受伤缴费不足一年,领取每月626元补助金。
民事赔偿和社保失业分属两个法律体系,不能因为拿了车祸赔偿被拒发失业金,企业以此为由拒绝备案离职可向劳动监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