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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工当月转退休社保增减员规则2026|单位停缴社保节点与待遇衔接

发布时间:2026-06-04    阅读量:1 次

合肥单位职工退休当月,企业正常按月缴纳全月五险,社保增减员在当月下旬办理减员备案,次月起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四险,职工医保自动转为退休医保待遇不再缴费;单位逾期未及时减员造成多缴社保的,多缴月份按重复缴费规则办理退费,不计入有效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当月在岗工资正常计发,次月起停发工资、由社保基金按月发放养老金。

案例1:瑶海单位张某6月生日,6月企业正常缴社保,月末做减员,7月起领养老金。

案例2:包河人事漏减员多缴2个月社保,后期窗口申请重复保费退费。

案例3:肥东女职工5月满50,当月在职缴费,次月医保转为退休医保报销标准。

案例4:蜀山机关在编人员当月办理退休,机关养老当月缴费次月停缴。

案例5:新站破产企业职工由托管机构统一办理退休减员手续。

每月社保增减员有固定申报窗口期,人事尽量在退休生日当月20日~25日完成减员;退休医保待遇从次月生效,当月仍沿用在职医保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