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规备案征地的失地农民,自然资源部门核算征地折算视同职工缴费年限,折算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按当年灵活就业缴费标准一次性或分年补缴剩余年限保费,足额缴满15年后按职工养老保险核算退休金;不愿补缴转职工养老的,保留失地居民养老待遇,叠加失地基础补贴;折算年限仅限本地合法征地,私下流转土地不享受折算优待。
案例1:包河滨湖失地张某征地折算8年,补缴7年保费,合计15年55周岁职工退休。
案例2:肥西三河李阿姨保留居民养老,每月享受失地额外基础补贴。
案例3:肥东开发区征地王某折算10年,分3年补齐剩余5年转职工养老。
案例4:蜀山零散征地赵某无官方备案,不能折算年限,只能普通居民参保。
案例5:新站成片征地周某折算满15年,无需补缴直接达标职工退休。
失地转职工补缴在户籍地自然资源所、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补缴标准按补缴当年合肥灵活基数执行,往年低档不能按现价回溯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