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年10月改革落地,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在编人员统称中人,设置十年过渡期执行保低限高政策:按新办法核算养老金低于老待遇标准,按老标准保底发放;新办法核算待遇高于老标准,过渡期内逐年按比例补发高出差额,过渡期结束全额按新标准计发;改革前在编工龄全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参与过渡性养老金核算;无正式在编录用手续的合同人员不享受中人过渡期补差,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核算待遇。
案例1:市直机关张某2018年退休中人,新算法偏低按老待遇保底领钱。
案例2:包河事业编李女士新待遇更高,逐年按比例补发差额。
案例3:肥东合同工王某非在编,不享受中人补差企退标准核算。
案例4:蜀山2014年后新进在编新人,无视同无过渡不参与中人补差。
案例5:新站异地调入机关中人,异地视同并入合肥参与过渡期核算。
中人差额核算由财政与人社联合清算,补发差额一次性或按月随养老金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