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满足失业保险累计缴费达标、非自愿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三大条件,即可申领月度失业金,缴费年限越长可领取失业金月份越多,失业金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案例1:合肥企业裁员员工,非自愿离职,社保缴满3年,依规申领对应月份失业金。
案例2:个人主动辞职离职,不符合申领条件,无法领取合肥失业金。
案例3:领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单位当月增员,失业金次月起停发。
案例4:失业金领取期满仍无就业,停止发放失业金,可转灵活就业参保。
案例5:异地参保转入合肥的失业保险年限,合并累计核算失业金领取期限。
非本人意愿失业包含单位破产、裁员、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违法用工被迫离职等情形,个人主动辞职不在领金范围。失业金月度标准按合肥当年最低工资比例核定,每年随政策微调。领金期间医保由失业基金全额代缴,个人不用缴费享受职工医保。失业人员每月需按规定做失业签到求职登记,无故不签到可暂停当月失业金发放。失业保险年限全国可转移合并,异地缴费年限并入合肥核算领取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