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东县高血压参保老人常年在乡镇卫生院拿药,年度合规门诊药费合计520元,按照70%报销,医保报销360元达到年度封顶线,剩余药费自费承担。
案例2:瑶海区糖尿病患者在社区卫生中心就诊,全年药费690元,医保统筹报销480元封顶,超出部分个人全额付费,患者次年提前办理慢特病升级提升报销额度。
案例3:蜀山区患者同时确诊高血压+糖尿病,分开享受两项两病年度报销额度,高血压360+糖尿病480,合计年度两病报销上限840元。
案例4:庐阳区市民去市区二级医院看两病,不在基层定点就诊不适用两病70%报销政策,只能走普通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大幅下降。
案例5:巢湖市新确诊糖尿病老人,携带病历前往属地医保窗口办理两病备案,备案生效次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定额报销待遇。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专门设置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专项保障政策,仅限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合规医药费用统一按照70%比例报销,医保基金年度支付上限:高血压360元/人/年,糖尿病480元/人/年,同时罹患两种病种可叠加使用两项报销额度,合计年度封顶840元。两病享受前提是完成医保备案认定,参保人携带近半年医院诊断病历、检查报告单、社保卡,到居住地社区或医保经办网点提交备案,备案成功次月起生效报销。若两病病情加重符合83种门诊慢特病准入条件,可升级申请慢特病待遇,慢特病报销限额、比例远高于两病保障标准。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门诊拿药,无法使用两病专项报销,只能使用居民普通年度门诊统筹。很多慢性病老人盲目到大医院开药浪费两病报销额度,优先选择家门口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最大化享受两病医保福利。另外低保、特困两病参保群众,除两病报销外还能叠加医疗救助补助,进一步降低自费药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