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庐阳区低保独居老人,社区民政统一汇总名单上报医保局,政府全额代缴当年居民医保保费,老人零缴费正常享受全口径医保待遇。
案例2:肥东县重度一级肢体残疾人,纳入重点资助参保对象,免个人400元保费,慢特病、住院额外享受医疗救助补助。
案例3:蜀山区脱贫不稳定监测户,属地乡村振兴部门对接医保,每年集中参保期统一代缴医保,防止断保漏保。
案例4:巢湖市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兜底,合规医药费个人自费比例不足10%。
案例5:经开区低保家庭新生儿,跟随户主低保身份自动享受保费代缴,宝宝90天内参保不用家长出钱缴费。
合肥市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一二级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五大类群体,由市区县财政、民政专项资金全额代缴居民医保个人400元缴费部分,困难群众个人零花费即可正常参保合肥城乡居民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全部享受常规居民医保待遇,在此基础上叠加城乡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每年8-9月民政、医保、乡村振兴部门联动摸排辖区困难人员清单,统一批量办理参保登记,不需要困难居民自行前往社区申报缴费,避免因经济困难断保脱保。困难人员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自费部分,医疗救助按比例再次补助,低保救助比例高于普通参保居民,有效防范高额医疗费致困。低保身份中途新增的人员,当月即可办理中途参保,由财政补缴当期保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低保取消的人员,次年起自行正常缴纳400元个人保费。很多困难群众不清楚国家代缴政策,不用自己掏钱交医保,社区网格员会上门摸排代办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