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东县石塘镇参保老人在镇中心卫生院肺炎住院,总花费2900元,扣200元起付线后合规费用2700元按90%报销,医保报销2430元。
案例2:肥东县撮镇居民前往肥东县人民医院住院,二级医院起付500元,合规费用4万元按照80%比例统筹结算。
案例3:肥东低保农户在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备案,高血压糖尿病基层开药享受70%两病专项报销。
案例4:肥东居民未在县内转诊直接去合肥市区三甲,报销比例下调10%,起付标准同步上浮。
案例5:肥东在校小学生县域乡镇住院,未成年人起付线减半,原本200元起付变为100元,报销额度提升。
肥东县严格执行合肥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分级报销标准,县域内乡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合规医药费报销90%;肥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县域二级定点医院起付500元,政策内费用报销80%;县域内无省属三甲定点,前往合肥市区三级医院就诊需要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肥东县各乡镇卫生院全部开通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定点权限,全县确诊两病参保居民均可就近在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备案开药,享受年度定额报销待遇。全县低保、特困、脱贫监测人口由县民政统一代缴400元居民医保个人保费,不用自费参保,住院额外享受医疗救助兜底。肥东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出院一站式即时结算,参保农民出院仅结算个人自费部分;外出肥东户籍居民长期异地居住可线上异地备案,异地就医报销对标合肥同级标准。县域内中小学在校生统一由学校秋季集中参保,遵循合肥市学生医保政策。不少肥东农村居民偏爱直接去合肥市区大医院看病,忽略县域转诊规则造成报销损失,轻症优先县域基层就诊性价比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