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长丰县水湖镇糖尿病患者出现肾病并发症,携带三甲检查报告在县医保窗口办理慢特病认定,从年封顶480元两病转为慢病高额报销。
案例2:长丰县高血压合并脑梗后遗症参保人,通过集中慢病申报通道成功备案,门诊开药报销75%,年度报销上限1.8万元。
案例3:长丰患者仅单纯高血压无并发症,不符合慢特病准入,只能继续享受两病每年360元定额报销。
案例4:长丰低保慢病患者,慢病门诊自费部分叠加医疗救助,进一步减少购药开支。
案例5:长丰参保人慢病定点选错医院,跨非定点医疗机构开药无法享受慢病统筹报销。
长丰县遵照合肥市83种门诊慢特病目录执行两病升级政策,单纯高血压、糖尿病仅能办理两病门诊保障,出现心脑血管、肾病、眼底病变等法定并发症后,满足慢特病准入标准即可申请从两病升级门诊慢性病待遇。长丰县每年设置固定集中慢病申报时段,乡镇居民可先在乡镇卫生院整理诊断材料,再统一报送长丰县医保经办部门;恶性肿瘤、重度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开通绿色通道,全年随时零星申报,不受集中申报时间约束。慢特病备案成功后,参保人自选1~2家长丰县内定点医院作为慢病专属就诊机构,仅限选定定点门诊购药、检查享受慢病报销,随意更换非定点医院只能走普通门诊统筹。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普遍70%~80%,年度报销限额远高于两病几百元封顶标准,有效减轻长期并发症患者吃药负担。长丰县基层卫生院均配备慢病申报咨询专员,协助农村老人整理病历、检验报告单。很多长丰慢病患者升级之后依旧习惯去基层拿药,既可以享受慢病高比例报销,也能依托基层就医便利性节省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