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居民上半年预缴2026居民医保,下半年入职企业开通职工医保,携带参保证明至医保窗口申请居民医保全额退费,资金原路退回缴费账户。
案例2:肥西县务工人员老家缴合肥居民医保,外省务工单位缴纳职工医保,保留职工医保待遇,在合肥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居民医保退费。
案例3:瑶海区家长给在校孩子重复缴纳居民医保,学校批量参保+个人自主缴费双扣费,凭两次缴费凭证申请一笔保费退回。
案例4:经开区低保人员被民政代缴居民医保,本人不知情又自费缴费,可退回个人自费缴纳部分,财政代缴费用不予退还。
案例5:巢湖市居民跨户籍地重复参保两地居民医保,选定合肥保留参保,异地医保回参保地办理退费手续。
合肥市医保部门明确,参保人员不能同时享受职工基本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双重待遇,重复缴纳两份医保费用的参保群众,可在缴费当年内向属地医保、税务部门申请多余保费退费,跨年缴费单据原则上不再受理退费业务。办理退费需要准备身份证、社保卡、两次医保缴费电子凭证、职工医保正常在保证明,线下前往参保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申请,由医保部门核验参保状态后对接税务机构原路返还保费;线上可通过皖事通医保退费预约通道提交资料预审。参保人自主选择保留职工医保待遇的,退还居民医保全款;选择继续参保居民医保的,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后申请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退费。由民政、财政全额代缴的困难群体医保费用,因政策统一划拨,无法申请退费,仅个人自费重复缴费部分可走退款流程。不少灵活就业人员入职后忘记停缴居民医保,造成一年两份保费白白支出,入职当月即可办理居民医保停保退费,减少资金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