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统一代缴2026居民医保,个人零费用参保。
案例2:肥西县孤儿肺炎住院,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全部由医疗救助兜底,个人不花钱。
案例3:蜀山区孤儿确诊糖尿病,免费办理两病备案,基层拿药享受专项报销。
案例4:包河区异地寄养孤儿凭民政证明在合肥参保,待遇等同本地孤儿。
案例5:巢湖市年满18周岁脱离孤儿保障,次年起自行正常缴纳居民医保。
合肥市民政、医保部门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纳入重点资助参保清单,每年由财政专项资金全额代缴居民医保个人400元费用,困境儿童无需监护人缴费即可正常参保。孤儿就医除常规居民医保分级报销外,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合规自费费用,医疗救助100%兜底补助,基本实现住院看病个人零自费。孤儿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免费办理两病、慢特病备案,不受申报条件限制。年满18周岁不再符合孤儿认定标准的,保障待遇截止当年12月31日,次年转为普通居民自主缴费参保。异地民政寄养在合肥的困境儿童,凭户籍地民政出具的孤儿证明即可在合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