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长丰县手术大出血必需输血,住院用血费用纳入住院统筹按比例报销。
案例2:瑶海区患者自主要求优选稀有血型自费血源,超出医保标配用血部分全部自费。
案例3:蜀山区医美手术术前备血,美容相关输血项目医保不予报销。
案例4:包河区血液病慢病住院规范用血,输血费随同住院费用一并结算报销。
案例5:巢湖低保病人住院刚需输血,医保报销后剩余自费金额享受医疗救助补贴。
合肥市医保规定,住院期间经主治医生诊断病情必需的临床用血、基础血浆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报销,按照对应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结算;患者自愿自费选用自体储血、优选高价特殊血源、美容整形项目配套输血,相关费用全部个人承担。门诊除血液病备案慢特病外,普通门诊输血无法走统筹报销。医保目录以外的新型血液制剂、自费免疫球蛋白不在报销范畴。很多患者不区分医嘱刚需与自选用血,盲目选用高价血制品,结算时高额用血费无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