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经开区工地工人施工受伤,由单位工伤保险全额赔付,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案例2:肥西县村民下班骑车单方摔倒受伤,无肇事方,社区门诊走居民医保统筹。
案例3:瑶海区高速车祸对方全责,医药费由肇事车险承担,医保拒付。
案例4:蜀山区临时工无用工合同无法认定工伤,单方意外摔伤住院正常医保报销。
案例5:巢湖务工隐瞒工伤事实刷医保结算,医保核查后追回报销资金。
工伤、第三方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法定赔付主体为用工单位工伤保险、肇事方车险,参保人不得违规使用居民医保报销;无法判定工伤、无第三方责任人的自伤意外,按照居民医保意外伤害政策正常结算,隐瞒工伤骗取医保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