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合肥本科应届生7月毕业,当年学生医保用到12月,入职后次年转单位职工医保。
案例2:专科毕业生暂时无工作,9月自行缴纳下一年居民医保接续待遇。
案例3:外省毕业生落户合肥,凭落户证明当年中途参保居民医保。
案例4:毕业空档期生病,当年学生医保仍在有效期正常报销。
案例5:毕业生忘记续保,次年断保全年看病自费。
全日制在校生医保待遇有效期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毕业当年无论几月离校,年内仍享受学生医保优待;毕业入职单位的,由单位办理新增职工医保;未就业灵活择业,在9-12月集中缴费期自主缴下一年居民医保,避免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