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东县乡镇住院,总费用扣除200元起付,剩余合规费用90%报销。
案例2:蜀山区二级医院住院,先扣500起付,剩余80%统筹报销。
案例3:瑶海区三甲住院起付1000元,超出部分70%报销。
案例4:包河区学龄前儿童三甲住院,起付减半仅500元。
案例5:巢湖低保患者各级医院住院全部免除起付门槛。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固定住院起付:①一级(乡镇卫生院)起付200,报销90%;②二级(县区医院)起付500,报销80%;③三级(市区三甲)起付1000,报销70%;未成年人起付金额全部减半,低保、特困、孤儿全免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