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四季度合肥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阶段,大量参保人产生疑问:医保扣费里是不是单独扣了大病保险钱,会不会额外扣费。合肥市医保局明确筹资规则:城乡居民每年缴纳的居民医保总费用,内部拆分基本医疗统筹资金、大病保险统筹资金两部分,不需要市民另外缴纳大病保费,缴费单据不会单独列示大病扣费条目;职工大病保险完全由单位医保统筹基金按月划拨筹资,个人工资条、个人账户不会出现大病保险扣款项目,不存在个人缴费参与职工大病筹资的情况。很多中介、不实短视频散播“单独交大病钱、不交就取消大病待遇”,属于误导谣言,只要正常参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同步生效。参保人可通过皖事通、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医保缴费明细,核验全年扣费总额构成;断缴当年居民医保,则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双重待遇全部失效,不是只停大病。低保、特困、监测户等困难群体个人医保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同步自动代缴对应的大病统筹份额,困难人员无需掏一分钱享受双重保障。
案例1:肥西县居民缴纳次年居民医保380元,误以为其中额外扣大病80元,查询筹资结构确认380元整体包含大病统筹,无额外扣费。
案例2:蜀山区企业职工核对工资流水,始终没有大病扣款记录,了解职工大病单位统筹划拨模式,消除扣费疑惑。
案例3:包河区低保户由财政代缴居民医保,同步享有大病倾斜政策,个人全程零支出。
案例4:瑶海区市民轻信网传单独缴大病的说法,额外转账所谓大病代办费,核实后发现纯属骗局。
案例5:庐江县居民断缴一年居民医保,次年看病无医保、无大病报销待遇,印证一缴双保、一断双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