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省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不统一,合肥参保人异地就医时,遵循「参保地目录政策、就医地管理」原则:是否纳入报销按照合肥市医保目录判定,异地医院可提供但不在合肥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耗材、检查项目,全部需要个人自费,即便办理异地安置、转诊备案也无法统筹报销,就医前可提前和主治医生沟通优先选用合肥医保目录内用药。
案例1:合肥巢湖退休人员在云南住院,医生开具当地特有的自费中成药,不在合肥医保目录,该药品全额自付。
案例2:合肥瑶海职工转诊上海手术,部分进口耗材属上海医保目录但合肥不纳入,耗材费用个人承担。
案例3:合肥肥西慢病患者异地购药,选用合肥甲类目录降糖药,异地正常慢病统筹报销。
案例4:合肥庐阳居民异地住院选择高端特色检查,项目超出合肥诊疗目录,检查费全部自费。
案例5:合肥经开灵活就业急诊入院,急诊必需急救耗材在合肥目录内,异地统筹正常抵扣。
异地医院医生优先使用参保地合肥目录内项目是参保人省钱关键,患者可主动要求替换等效医保目录内替代药物;手工报销时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对照合肥医保目录剔除非合规自费项目,异地当地报销目录不作为合肥医保核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