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2025年全面开通普通门诊统筹异地直接结算,完成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社区、医院普通门诊产生合规医药费,按照合肥本地门诊统筹政策执行,设置年度累计起付线与年度报销封顶额度,未备案临时外出异地门诊不纳入统筹报销,所有门诊费用自费;急诊门诊不受普通门诊统筹限制,按急诊异地政策核算。
案例1:合肥瑶海退休异地安置成都,日常感冒门诊拿药,年度累计超起付线后门诊统筹实时报销。
案例2:合肥肥西居民无备案去河南门诊就医,几百元药费全部自费,无法走居民门诊统筹。
案例3:合肥经开外派职工在温州定点社区门诊看病,备案后门诊费用按职工统筹比例抵扣。
案例4:合肥庐江慢病患者普通门诊购药走门诊统筹,慢病报销额度和普通门诊额度分开核算。
案例5:合肥蜀山大学生寒暑假异地普通门诊,免备案直接居民门诊统筹结算。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线、年度封顶金额分开设定,异地门诊累计额度与合肥本地共用一个自然年度限额,异地定点药店购药多数仅慢病纳入统筹,普通零售药店非定点门诊无法使用门诊统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