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参保人办理医保跨省关系转移期间,在转移办结空档期生病异地住院,原合肥医保未停保前按合肥异地政策报销;医保正式转出合肥后不再享受合肥异地医保待遇,由新参保地医保承担报销;外地转入合肥未办结转移前,仍沿用原参保地医保规则。
案例1:合肥瑶海职工医保转去浙江,转移手续办理中在浙江住院,未停保阶段按合肥异地临时政策报销。
案例2:合肥肥西参保人医保已经转出办结,异地生病无法使用合肥医保报销。
案例3:合肥庐江居民从外省转入合肥,转移未落地异地住院,按原参保地异地规则核算。
案例4:合肥蜀山退休人员只转养老不转医保,依旧享受合肥异地安置医保待遇。
案例5:合肥经开灵活就业空档期医保断缴,异地住院全部自费。
医保转移办结时效一般45个工作日,空档期尽量提前办理临时异地备案减少报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