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完成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办理异地安置、转诊备案后,可在异地定点医院享受慢病门诊统筹;慢病年审需按合肥医保时限完成资格复审,逾期未年审慢病待遇临时冻结,异地门诊只能自费,补办年审后恢复异地慢病结算权限。
案例1:合肥巢湖高血压慢病患者异地安置福建,慢病资格有效,常年定点门诊拿药异地统筹。
案例2:合肥包河糖尿病患者错过合肥慢病年审,异地购药全部自费,补审后次月恢复报销。
案例3:合肥庐江转诊肿瘤慢病病人,转诊有效期内异地靶向药正常走慢病报销。
案例4:合肥蜀山居民异地新确诊肾病,需回合肥提交材料办理慢病认定,异地不能直接新增慢病资格。
案例5:合肥经开短期临时备案人员,慢病资格有效,30天有效期内异地慢病门诊可报销。
慢特病新增认定受理地仅限合肥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医疗机构无权办理合肥参保人慢病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