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期间,主治医生开具正规医嘱注明必需院外定点药店采购目录内药品,参保人留存医嘱、购药发票,回合肥手工纳入医保报销;无医嘱自行在外买药、保健品、滋补药材一律自费,不纳入异地医保核算。
案例1:合肥包河异地住院肿瘤患者医嘱外购靶向药,凭医嘱和购药票据回合肥手工报销。
案例2:合肥肥西居民异地住院私自买滋补保健品,无医嘱全自费。
案例3:合肥庐江慢病异地定点凭住院处方外购药,异地直接统筹结算。
案例4:合肥蜀山患者出院后自行在外购药,无住院医嘱,费用无法报销。
案例5:合肥经开转诊病人转诊医嘱外购药品,异地定点药房直接医保抵扣。
外购药品仅限合肥医保目录内用药,目录外特效药无论有无医嘱均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