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个体户周师傅,原在企业缴纳5年职工养老,离职无单位续保,2026年在社区办理职工养老转入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本息全额并入居民养老账户。
案例2:肥东县59岁吴女士,临近退休职工养老缴费不足年限,放弃职工养老,将12年职工养老个人账户转入居民养老,逐年缴费至60岁申领居民养老金。
案例3:瑶海区外来务工小李,离职离开合肥,职工养老暂时无法异地转出,临时转入合肥居民养老继续缴费,后续满足条件再跨省转移。
案例4:长丰县参保人老郑,重复参保职工+居民双养老,按规定暂停居民养老,后续选择把职工养老转入居民养老,重复缴费时段可办理居民养老退费。
案例5:经开区退休失败张阿姨,职工养老只缴7年达不到退休标准,依规转接城乡居民养老,补缴剩余年限保费,顺利满足15年领取门槛。
合肥市参保人员从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在户籍地/居住证所在社区、政务大厅、皖事通APP申请关系转移,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全部资金划入居民养老个人账户,统筹部分不划转。参保人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养老累计不满15年、不愿继续按职工标准缴费,是转接主力人群。办理需要身份证、社保卡、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线上提交后30个工作日办结。重复参保人员仅保留一种养老待遇,已缴居民养老在待遇生效前可申请退费,生效后不予退费。转移后居民养老缴费年限连续累计,原职工缴费年限计入居民养老缴费年限,满足年限即可60周岁按月领钱。灵活就业人员失业断缴职工社保,优先选择转接居民养老兜底保障,是合肥本地常见社保优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