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蜀山区外省落户新市民,原籍在河南交过5年城乡居民养老,落户后在社区申请养老关系转入合肥,个人账户全额并入本地账户。
案例2:肥西县婚嫁落户安徽居民,老家缴纳居民医保,当年医保到期后停原籍参保,在合肥正常参保本地居民医保。
案例3:瑶海区人才引进落户人员,老家新农保转入合肥,缴费年限合并累计,满15年在合肥办理退休领养老金。
案例4:长丰县农户跨省回迁落户,当年两地重复参保居民医保,申请原籍保费退费,保留合肥本地医保待遇。
案例5:经开区高龄落户老人,原籍已领养老金,养老待遇保留原籍发放,仅在合肥单独参保居民医保。
外地户籍落户合肥之后,参保人可以将原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合肥合并归集,个人账户本息全额划转,缴费年限连续合并计算,满足15年缴费条件后在合肥申领养老金。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管理,当年度已经在原籍缴费生效的医保,当年不能跨年度转移,待医保年度结束后停缴原籍医保,次年正常在合肥参保缴费。已经在原籍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落户人员,养老关系无法转移,只能单独在合肥参保居民医保享受本地医疗保障。参保转移可通过国家社保服务平台线上发起转入申请,也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前往落户地社区、政务大厅线下办理,转移办结周期15至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