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庐阳区脱贫不稳定农户,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减免75%,个人仅承担100元。
案例2:肥西县脱贫稳定已退出监测名单农户,不再享受专项医保补贴,按普通居民400元全额缴费。
案例3:瑶海区突发重病新增监测对象,当年剩余医保保费由财政按监测标准减免。
案例4:包河区监测对象未成年子女,跟随户主同步享受同等医保缴费减免优待。
案例5:经开区监测对象住院叠加基本医保+大病+医疗救助三重报销,大病起付线同步下调。
合肥市乡村振兴部门动态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医保落实专项参保补贴:监测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75%,个人仅自付25%保费;已稳定脱贫退出监测台账的人员,次年取消专项医保缴费补贴,按普通居民标准全额缴费。每年集中参保期乡村振兴局统一向医保局推送帮扶名单,系统自动核算减免金额,不用个人单独申请补贴。监测对象除参保缴费优惠外,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一半,住院自付费用达标后叠加民政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降低因病返贫风险。帮扶身份年度动态调整,当年已缴医保待遇不受身份变更影响,下一参保年度同步调整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