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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公积金、个税、劳务用工办事指南汇总

合肥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城乡居民额外高龄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6-06-02    阅读量:1 次

案例1:蜀山区71岁退休居民,除常规基础养老金外,每月领取7074周岁档次高龄补贴,随同养老金一并打入社保卡。

案例2:肥西县76岁农村老人,年满75周岁自动上调高龄津贴标准,不用本人去社区申报。

案例3:瑶海区81周岁独居老人,享受80周岁以上最高档高龄补助,叠加基础养老金月收入大幅提升。

案例4:包河区当年年中满70周岁,次月起开始计发对应高龄补贴,不补发当年满月前津贴。

案例5:庐阳区异地落户高龄老人,户籍迁入合肥次月达标年龄,按本地标准申领高龄补贴。

合肥市城乡居民高龄津贴和基础养老金分账发放,按照周岁划分三档补贴:70~74周岁、75~79周岁、80周岁以上三个阶梯,年龄越高补助标准越高。高龄补贴无需老人主动申请,人社系统依据身份证出生日期自动核算,达到对应年龄次月自动增发,跟随每月养老金同步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中途户口迁出合肥的高龄人员,迁出次月停发本地高龄津贴,转入户籍地按当地政策申领。已经停发养老金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高龄补助,服刑羁押期间暂停高龄津贴发放,出狱恢复养老金后同步恢复高龄补贴。高龄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单独列支,不占用城乡养老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