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肥西县居民突发心梗120急救,院前急诊+后续住院,院前费用并入住院合规总额统一按住院报销。
案例2:瑶海区患者急诊留观3天后办理入院,留观期间医药费并入住院费用统筹结算。
案例3:包河区急诊看完直接出院无住院,急诊费用只能走门诊或大额门诊报销,不能并入住院。
案例4:庐阳区儿童意外摔伤院前救治,后续住院,120急救服务费合规部分一并计入住院报销基数。
案例5:长丰县低保患者院前急救+住院,合并费用后叠加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合肥市医保明确院前急诊、120急救、急诊留观,在同一病程后续转入住院治疗的,院前所有合规医疗费用统一并入本次住院总费用,按照住院分级报销比例核算,不再单独按门诊结算;急诊诊治后没有办理住院、直接离院的,院前费用只能按普通门诊或者大额门诊政策报销,不享受住院报销待遇。院前自费药品、超标准救护车服务费不在合并报销范围内。合并计费后起付线只扣除一次住院起付金额,不重复扣除门诊起付,切实降低重病患者自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