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庐阳区肺结核慢病患者,备案后年度享受结核专项慢特病报销限额,定点结核门诊合规费用按慢病比例结算。
案例2:肥西县碘缺乏慢性病参保人,纳入普惠慢病管理,基层定点开药按慢病额度报销。
案例3:瑶海区结核病人异地居住,办理异地慢病备案,外省定点结核门诊实时按合肥慢病限额结算。
案例4:包河区患者同时患结核+高血压,两种慢病额度叠加,年度报销封顶合并计算。
案例5:长丰县免费结核药品不在报销范围,自费特效药纳入慢病限额核算。
合肥市将活动性肺结核、碘缺乏相关慢病纳入城乡居民慢特病目录,单独核定专项年度报销封顶线,区别于高血压糖尿病常规慢病限额。结核患者在指定定点结核防治机构就诊,合规目录内药品、检查费用按慢特病报销比例结算;国家免费提供的结核基础药物不在医保报销范畴,自费外购结核药计入慢病报销基数。一人多种专项慢病并存,各病种年度限额叠加合并使用。异地长期治疗结核提前办理慢特病异地备案,跨省定点结核医疗机构直接实时结算,不用回合肥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