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患者门诊抢救无效离世,合规急救费用按照住院比例医保结算。
案例2:肥西县抢救期间自费特效药,不在统筹范围全额自费。
案例3:包河区高额抢救费用超大病起付线,自动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
案例4:庐阳区异地突发抢救身故,已备案按异地住院标准报销。
案例5:长丰县低保患者抢救费用报销后自付部分医疗救助兜底。
参保人门诊紧急救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没有办理正式入院手续的,合规抢救医疗费用参照同级别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核算,扣除一次住院起付线;目录外自费药品、自费耗材单独全额自费。全年自付合规金额超大病起付标准自动启动大病保险,低保特困叠加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