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瑶海区外省落户合肥,多地缴费累计满15年,选定合肥作为待遇领取地。
案例2:肥西县常年在外省居住,户籍地在合肥,选择回合肥领养老金。
案例3:包河区多地缴费不足15年,归集至户籍地补齐年限申领待遇。
案例4:庐阳区选定领取地后终身不变,不能中途变更领钱城市。
案例5:长丰县异地定居,选定合肥领钱后社保卡异地取现代领。
参保人多地分段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年满60周岁累计满15年,可在户籍地或累计缴费满年限的常住地选定一处作为终身待遇领取地,各地养老账户归集合并;选定领取地后终身固定,无法中途变更。选定合肥领钱即便常年异地居住,也可社保卡异地支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