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社认定口径:由用人单位统一策划、公费出资、强制或统一组织的团建、运动会、户外拓展、企业文体赛事,职工在活动期间受伤属于因工受伤,符合工伤申报条件;若是员工私下自发邀约、AA自费聚餐出游受伤,和企业用工无关,无法申报工伤。团建类工伤申报除基础用工、病历材料,需要附上企业下发的团建通知、活动签到表、费用报销凭证,用来佐证活动为单位组织属性,申报时效依旧执行单位30日、个人1年的法定规则。
案例1:高新区科技公司统一组织园区篮球赛,员工比赛扭伤十字韧带,公司凭借赛事通知在30日内申报工伤,顺利通过认定。
案例2:庐阳区商超组织全员近郊拓展训练,员工攀爬设施摔伤,庐阳人社依据团建方案受理工伤申报。
案例3:包河区员工下班后私下约同事自费聚餐爬山摔伤,自行申请工伤被人社局驳回。
案例4:肥西县制造企业组织厂区运动会短跑摔伤脚踝,企业按期提交活动签到记录完成工伤认定。
案例5:巢湖市门店员工自发AA制外出农家乐崴伤,用工方无组织记录,无法申报工伤。
合肥很多企业组织团建后忽视工伤风险,认为休闲活动受伤不算工伤,发生大额受伤后才知晓需要承担工伤赔付。单位组织的团建即便在周末休息日开展,只要属于企业用工配套福利活动,受伤均可认定工伤;团建过程中员工擅自脱离集体行程单独活动受伤,脱离时段意外无法纳入工伤。团建受伤就医票据妥善保管,参保企业走工伤保险报销,未参保企业承担全部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员工遇到企业以团建是娱乐不算工伤拒报时,携带团建群通知、活动签到等证据自行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合肥历年同类团建工伤判例全部按照单位组织即算工伤的标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