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司法与工伤口径统一:工伤因第三方侵权受伤,侵权方赔付过的医疗票据原件交由侵权保险报销,工伤基金不再重复报销医药费,剩余未赔付合规医药费走工伤补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伤残就业补助不受第三方赔偿影响,可正常从工伤、侵权方两处分别申领。
案例1:包河区骑手工伤车祸,肇事保险报销7成医药费,剩余3成工伤基金补差报销,伤残补助两边全拿。
案例2:瑶海区员工被顾客打伤,施暴人全额赔付医药费,工伤不再报销药费,伤残补助照常发放。
案例3:蜀山区通勤车祸对方全责全赔医疗,伤者只申领工伤伤残相关补助。
案例4:肥西工地第三方设备故障伤人,企业保险赔付药费,工伤结算伤残待遇。
案例5:经开区伤者自费垫付全部医药费无第三方赔付,全额走工伤基金报销。
伤者留存医药费分割单、保险理赔结算单,作为工伤补差申报凭证;票据原件被保险公司收走的,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理赔章可用于工伤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