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社局规定,农作物采摘、食品旺季临时招工、季节性短期劳务,劳动者受用工方统一管理、计件或按日计发薪资、遵守上下班制度,即便用工只有十几天,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可以正常申报工伤;纯粹农户之间临时互助帮工归劳务关系,无法申报工伤。企业可通过短期工伤保险、项目参保规避用工风险。
案例1:肥西县葡萄基地旺季采摘工入职8天摔伤,凭计件工资记录申报工伤成功。
案例2:蜀山区熟食加工厂中秋临时招工,操作工切伤手指,单位按期30日内申报工伤。
案例3:长丰县农户互相帮忙收粮摔伤,私人互助按人身损害索赔,不能认定工伤。
案例4:包河区冷链旺季临时装卸工卸货砸伤,用工单位项目参保,医药费工伤基金结算。
案例5:经开区零食厂短期临时工烫伤,企业未参保,全额承担工伤各项费用。
季节性用工注意留存排班表、计件结算单据、微信群用工通知,是确认劳动关系核心材料;用工单位不得以短期用工、临时工不用交社保为由拒办工伤申报。农业规模化合作社用工统一参照企业用工规则参保,零散农户零星雇工属于个人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