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社局受理工伤撤销规则:工伤尚未出具认定结论前,申请人(单位或伤者)提交书面撤销申请、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即可撤回本次工伤申请;认定书正式下达后无法随意撤销,确属虚假骗保要走行政复议或诉讼撤销,涉嫌骗保移交稽查。
案例1:瑶海区企业误将员工下班私人摔伤申报工伤,提交撤销申请后人社终止审核。
案例2:包河区伤者报错受伤事由,认定书未下达前书面撤回重新整理材料。
案例3:蜀山区单位虚构工伤骗取待遇,认定书出具后无法私自撤销,被社保稽查核查整改。
案例4:肥西县个体户误报雇工私人意外工伤,窗口当场办理撤销手续。
案例5:经开区申报材料录入错误,撤回后重新提交正确工伤申请。
撤销申请必须申请人亲笔签字,企业加盖公章;撤回后在1年法定时效内符合条件仍可再次正常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