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护理费分两类:1、住院短期医嘱需要专人陪护,合规陪护相关成本由参保单位承担;2、经市级劳鉴委评定一至三级护理依赖,按月从工伤基金发放生活护理费,按照合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比例计发。未经过护理鉴定自行雇人陪护费用不予工伤报销。
案例1:包河区一级伤残工伤职工评定完全护理依赖,按月从工伤基金领取护理费。
案例2:瑶海区骨折重伤住院医嘱陪护,用工单位承担陪护人员误工开支。
案例3:蜀山区10级轻伤无需陪护,自行雇保姆费用全部自费。
案例4:肥西县职业病重度伤残,鉴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按月计发护理费。
案例5:经开区伤者未做护理鉴定私自请护工,无法申请工伤陪护报销。
护理依赖随复查鉴定变更等级调整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离职不影响已核定的长期护理费发放。